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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2-03-13 来源:广西网 点击:2713 |
城乡清洁工程工作不力,被自治区领导现场督办并在社会上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市县,将被取消“南珠杯”特等奖、优秀奖的评奖资格。这是今天从自治区“南珠杯”竞赛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获得的消息。 自治区“南珠杯”竞赛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3月7日下发了《自治区第八届市容环境综合整治“南珠杯”届末考核评比标准》,明确把城乡清洁工程纳入重要考核内容,分值约占总分值的1/4。根据标准,各市县要健全城乡清洁工程组织机构、管理制度;开展经常性督察指导;重点在主要街区或街道开展环境综合整治,配套和完善市政基础设施;城镇主要交通出入道路两侧及主要街区、主街道的建筑物外立面具有地方风格或民族特色;实行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等。 城乡清洁工程考核指标实行一票否决,工作不到位而被自治区领导现场督办,并在社会上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市县,将被取消自治区“南珠杯”特等奖和优秀奖的评奖资格。 与此同时,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、住房保障规范化管理、安全生产等也纳入本届“南珠杯”届末考核的重要内容。 “南珠杯”竟赛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1994年发起,发展至今,竞赛项目已由市容环境卫生、市政公用设施、综合开发、住宅小区管理、城市园林绿化、城市规划、城市管理监察等城建领域拓展到住房保障、环境保护、交通组织和村镇建设等方面,成为改善城乡面貌、促进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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